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,篦子沟矿业公司、胡家峪矿业公司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备案的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》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土壤、地下水进行了监测,现将监测结果予以公示。
附件: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.pdf
中条山集团篦子沟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.pdf
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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